清代对“采生折割”的记载
因为自清代以来,世间流传着一些记述了拥有神奇的药物与巫术的乞丐的故事。
比如:据《清稗类钞》记载:
“乾隆时,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,较常犬稍大,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,后足如熊,有尾而小。眼鼻皆如人,绝不类犬,而遍体则犬毛也。能作人言,唱各种小曲,无不按节。观者如堵,争施钱以求一曲。”这是一典型的“采生折割”而人为制造的残废——“人狗”。后长沙县令荆某遇见,与之交谈片语后,令役夫引至县衙,细加盘问,并以严刑相威,两个牵“狗”的乞丐才说出了他们是怎样“制造”这个“人狗”的经过,手法之凶残,简直令人发指。恶丐供认:此犬乃以三岁幼孩作成。“先用药烂其皮,使尽脱,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,内服以药,使创平复,则体行犬毛,而尾出,伊然犬也。此法十不得一活,若成一犬,便可获利终身。所杀小儿无数,乃成此犬。”荆县令又盘问“木人”有何用场?这恶丐回答说:“拐得儿,令自择木人,得跛者,瞎者、断肢者,悉如状为之,令之作丐求钱。”
在这个故事里,乞丐可以用药物让三岁小孩的皮全部脱落,然后用狗毛配制药物,让小孩长出全身狗毛和狗尾巴!据《清稗类钞》上记载。
“乾隆辛巳(1761),苏州虎丘市上有丐,挈狗熊以俱。狗熊大如川马,箭毛森立,能作字吟诗,而不能言。往观者施一钱,许观之。以素纸求书,则大书唐诗一首,酬以百钱。一日,丐外出,狗熊独居。人又往,与纸求写,熊写云:‘我长沙乡训蒙人,姓金,名汝利,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,先以哑药灌我,遂不能言。先畜一狗熊在家,将我剥衣捆住,浑身用针刺之,鲜血淋漓,趁血热时,即杀狗熊,剥其皮,包于我身,人血狗血相胶粘,永不脱,用铁链锁以骗人,今赚钱数万贯矣,’书毕,指其口,泪下如雨。众大骇,擒丐送有司,照采生折割律,杖杀之。押‘狗熊’至长沙,还其家。”
这个故事里,乞丐能让新鲜的熊皮和人皮永远粘连在一起,不会腐烂掉,还能用一种“哑药”让人喝了以后就不会说话!
这听起来自然是有些荒诞,然而透过这荒诞故事,还可以看到更加冰冷的事实基础。人口贩卖猖獗,基层的贫困化与失序,政府对儿童行乞的默许,对社会底层的恶毒想象……整个滋生魔幻故事的肥沃土壤,不是一件能够“辟谣”的新闻了。当然洗地的方式我也已经想好:他们的父母很多都是养不起孩子的嘛,解救出来又能怎么样呢?是啊,这样的社会体制下,又能怎么样呢?